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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30 17:33
长春市慈善会对新媒体宣传推广代运营服务的
招标公告
长春市慈善会拟对新媒体宣传推广代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长春市慈善会拟对新媒体宣传推广代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服务内容包括长春慈善会微信公众平台代运营、长春慈善会今日头条号创建并代运营、长春慈善会新浪官方微博创建并代运营,整体项目预算不高于4.8万元。
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需要为市慈善会提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包括: 1、长春慈善会微信公众平台代运营
2、长春慈善会今日头条号创建并代运营
3、长春慈善会新浪官方微博创建并代运营
(二)供应商须按照如下要求为市慈善会提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
1.须保证微信公众服务号全年发布不少于72次,每周发布1-2次,每次2-4条。
2.须保证今日头条号和新浪官方微博每三天发布一次,每月最少发布10次。
3.须保证长春市慈善会信息在微信公众服务账号、今日头条号、新浪官方微博同时发布。
4.须派工作人员前往市慈善会组织的官方慈善公益活动现场进行信息采集。
5.在合作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市慈善会微信公众服务号、今日头条号、新浪官方微博注册信息。
6.合作期间,不得将市慈善会提供的资料传播、出售给第三方,并对此类信息予以保密。
二、投标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拥有该行业从业资质。
三、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0日15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无招标文件密封的投票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慈善会207室(皓月大路1135号)。
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
五、评标方法
长春市慈善会将组成评议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满足供货需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投标商。评审结果将在市慈善会网站上公示五日。不足三家投标商此标无效。
项目联系人:周游 电话:87823843
长春市慈善会
2018年9月30日